据越南《投资报》8月22日报道,为落实越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谐、稳定和进步劳动关系的领导、指导工作”第22-CT/TW号的指示,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要求越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制订民营和外资企业的工资档次和工资表,同时要求越计划投资部定期组织与投资商,特别是外资企业以及工业区、出口加工区和经济区内使用劳动力较多的企业的交流与对话活动,以便及时解决企业在执行政策和法律中遇到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