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以优惠政策吸引中国投资开发边区
 
2008年8月19日8:31:00 作者/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字体:  

  2008年4月28日,越方政府批准建设谅山省同登-谅山口岸经济区,一家大型中资企业正在毗邻老挝的劳保经济特区赶建占地6.2万平方米的“中国商贸城”,并且已在中国各地招商。在新清口岸经济区,大量中国客商拥入注册经商,经济区内已形成500多家铺面的规模,铺面租金飙升至上千元人民币。越南政府把边境地区的开放开发作为其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工作重点,大力打造免税边贸城镇与吸引外商前来投资建厂的经济特区:

  一是加快重点经济区的规划。为推动越南对周边国家的贸易出口,中越两国早在2005年提出“两廊一圈”计划。2008年4月,越南政府审议通过“越南到2020年口岸经济区发展规划”,计划到2020年在边境地区新建7个口岸经济区;今年7月,又通过建立从中国广西南宁到越南谅山、河内、海防和广宁的经济走廊规划。

  二是加大交通及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目前,在亚洲发展银行专项基金的帮助下,越南已经完成了从首都河内至边境口岸老街的公路和铁路的改造。根据新的规划,还将分别投资14亿美元和12亿美元修建“河内-谅山”高速公路和“河内-海防”高速公路,并于年内在北部湾畔的海防港增建深水码头;在中越边界开通3个口岸、13个边境市场以及其他一些互市点和旅游中心。

  三是实施系列税收优惠政策。2005年,越南政府批准在同广西龙州县接壤的高平省实施《在高平地区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目前,在高平省口岸经济区投资办企业,经商所得税按10%税率征收,但营业税头4年全免,第五年开始往后4年所得税率按50%交纳。在越南老街口岸经济区也可享受相同政策。在劳保经济特区,除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进口货物关税、增值税及特别消费全面优待。

  四是实行倾斜的财政政策。越南政府批准新清口岸可以保留自身征收关税的50%,用作基础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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