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扩大外资企业贸易经营权
 
2008年4月18日8:32:00 作者/来源: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经商室  【字体:  

  据越南《西贡解放报》4月17日报道,越南工贸部14日颁布2008年第九号通知,允许有进口经营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向多家越南贸易公司直接销售进口商品,而不是此前规定的一家企业。 

  报道称,上述越南企业须获得国内有关部门颁发的进口商品分销权。 

  根据越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从2008年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商人可进口《禁止进口商品目录》以外的所有商品。而从2009年1月1日起,外国企业和商人则可与内资企业一样,进入国内商品分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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