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有关政策,进入经济园区投资的企业,从应纳税之日计起,免征4年营业所得税,其后9年减半征收;最高优惠可从投产之日计起享受15年10%的营业所得税。对在经济区工作的人员,按50%征收个人收入所得税。对于经济区内的高科技项目、对行业或社会经济发展影响重大的大型项目,经政府总理审批,在项目续存期间可长期享受10%营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