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验检疫部门积极向出口企业宣传优惠原产地证知识,使签证量大幅增加。据统计,2004年,广西检验检疫部门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ORME证)4885份,今年1-8月份签发7450份,均居全国首位,比排第二位的山东省还多3209份。按《中国-东盟框架协议》,出口企业持有FORME证原产地证书即可享受1.8%关税减免率,大大增强了出口企业在东盟贸易区的竞争力。
FORME证是产品国籍的证明,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所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身份证”,我国商品凡出口到东盟国家,凡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的有关规定,只要签发了FORME证,该批货物就能够享受更优惠的进口国关税待遇,直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时享受“零”关税为止。2005年7月20日,按照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规定的时间表,中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降税计划正式启动,中国和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和泰国等东盟六国相互实施自贸区协定税率。我国海关凭上述六国指定签发机构所签发的优惠原产地书FORME证,按照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税率征税验放来自这些国家的进口商品。我国相关出口商品也由上述六国海关凭FORME证征收关税和验放。东盟中的柬埔寨、老挝、菲律宾和越南将在完成其国内审批程序后与我国相互实施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
为帮助辖区企业充分了解、掌握、运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使企业出口产品获得关税优惠,带来更多的利益,促进外贸经济的发展,广西各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加强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宣传,积极引导企业申请签证,帮助企业了解并使用FORME证。同时,对前来办理产地证的申领员和货物出口到东盟的报检员进行逐个跟踪提醒。由于做好宣传咨询工作,当地外贸企业很快就了解到签发FORME证的好处,积极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签发FORME证。
记者在采访中也得知,目前广西企业申请签发FORME证还不够广泛,总量还不是很多,为此,广西检验检疫部门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中国-东盟货物关税贸易协定规则的应用,加大对外贸出口企业宣传的力度,有系统地对企业的产地证申领员、报检员以及检验检疫签证人员进行培训,使企业人员和签证人员尽快了解《协定》的具体内容,弄清各项规则和相关规定,以能更有效地帮助地方出口企业抓住新的契机,充分享受到关税优惠,扩大产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