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对越边境贸易,除利用边境一、二类口岸及江山、企沙、果子山、石头埠等4个沿海港口口岸进行外,还开通了25 个边民互市贸易点。广西边境贸易于1989年逐渐恢复,1991年11月中越两国恢复正常化关系后,在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下发展迅速,边贸成交额稳步上升。1989年边贸成交额仅4.5亿元(人民币,下同),2000年已达到37亿多元,1989至2000年广西边贸成交总额300亿元,其中凭祥、东兴两市边贸成交额占全广西的60%,凭祥市的浦寨、东兴市的东兴互市点成为广西对越边贸最大的两个边民互市贸易点。边贸出口的主要商品有小型农机具、建筑材料、农用物资、食品、纺织品、小五金、日用百货等;进口的主要商品有农副产品、海产品、食用植物油、黑色金属矿产品、煤等。 据海关统计,年内,广西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额为16708万美元,同比增长11.2%。其中:出口5751万美元,同比下降31.1%;进口10957万美元,增长64.4%。 各边境市、县(区)边贸进出口额依次为:凭祥市15022.5万美元,东兴市12911.5万美元,防城港市防城区6511万美元,靖西县2139万美元,龙州县1995万美元,宁明县1934.7万美元,防城港市1803万美元,防城港市港口区1463.4万美元,那坡县243.3万美元。 边贸出口商品所占的比重依次为:纺织品类占29.66%,日用杂品类占27.59%,食品饮料类占15.25%,五金交电占10.15%,建筑材料占9.15%,农用物资占4.91%,机电产品占3.3%。进口商品所占比重依次为:农副土特林产品占75.6%,矿产品占3.71%,其他类占20.69%。 年内,广西边贸运行总的特点为:边境小额贸易出口额同比下降较大,而进口额同比大幅度增长;边民互市贸易出口额与上年基本持平,进口额则有较大下降;进出口贸易继续保持顺差,但差额减少;边境贸易维持传统的进出口商品结构。 广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贯重视边贸的发展。在加强边贸软环境建设方面,199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下发清理规范边贸收费的通知,对边贸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规定,取消了2项不合法收费、调整了3项不合理收费,降低或规范了部分收费标准以及规范各部门的收费行为,并明确可收可不收的费用不收和在标准内从低收费的原则。通过清理整顿收费秩序,打击乱收费,使边贸经营环境得到明显的净化。在改善边贸经营的硬环境方面,经过10年的投资建设,边境口岸和边民互市贸易点的道路交通、通信、市场、验货场以及口岸联检设施等基础设施条件已有了较大的改善。